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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指南】《经济法基础》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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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票据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考卷之一

考卷之二

考卷之三

单项选择题

1题1.5分

-

1题1.5分

多项选择题

1题2分

2题4分

1题2分

判断题

-

-

-

不定项选择题

-

4题8分-

4题8分

合计

2题3.5分

6题12分

6题11.5分


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

是基础关系付款方申请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出票银行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范围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汇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应当均为个人。

  (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出票

  (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实际结算

  收款人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准确、清晰地填入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1)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2)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3)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相关链接】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背书

  银行汇票(限于转账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提示付款

  (1)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2)提示付款期限

  ①银行汇票限于见票即付,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②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③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退款或丧失

  (1)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2)出票银行对于转账银行汇票的退款,只能转入原申请人账户。

  (3)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4)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银行汇票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银行汇票不能用于个人款项结算

  B.银行汇票不能支取现金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D.银行汇票必须按出票金额付款

  【答案】C

  【解析】(1)选项A: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2)选项B: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3)选项D:银行汇票按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例题2·判断题】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

  【答案】√

  【例题3·单选题】关于银行汇票出票金额和实际结算金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出票金额低于实际结算金额,银行应按出票金额办理结算

  B.如果出票金额高于实际结算金额,银行应按出票金额办理结算

  C.如果出票金额低于实际结算金额,银行应按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D.如果出票金额高于实际结算金额,银行应按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

  【答案】D

  【解析】(1)选项AC: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2)选项BD: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银行按照实际结算金额办理结算,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商业汇票(★★★)
基本问题

  1.概念与种类

  (1)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通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单位)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也可以依法使用电子商业汇票。

  (2)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3)电子商业汇票也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2.使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使用商业汇票。

  【提示】个人不能使用商业汇票结算。

  3.商业汇票的到期日

  (1)商业汇票通常为远期汇票;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记载有3种形式:

  ①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②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到期日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自承兑或者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4.商业汇票的承兑

  (1)提示承兑期限

  ①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需提示承兑;

  ②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③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2)逾期提示承兑的,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但不丧失对出票人的票据权利。

  (3)承兑的效力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5.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

  (1)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2)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3)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银行承兑汇票

  1.出票与承兑

  (1)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2)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0.5‰的手续费。

  2.付款

  (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0.5‰计收利息。

  【提示】银行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是两种不同的票据,区别显著。

  (1)结算金额灵活性不同;

  (2)基础关系付款方在票据上的地位不同;

  (3)收款人/持票人获得资金的速度不同;

  (4)融资功能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

  1.出票与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并由付款人承兑。

  2.付款

  (1)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通过委托收款寄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留存,并及时通知付款人。

  【相关链接】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应于接到银行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2)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商业汇票的贴现

  1.贴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融通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

  【提示1】银行汇票等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也不能办理贴现。

  【提示2】贴现的本质是将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本质上是一种票据背书转让行为,贴现银行获得票据的所有权。

  2.贴现条件

  (1)票据未到期;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5)持票人应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3.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案例】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货款,票面金额为20万元,出票日期为1月10日,到期日为同年4月10日。4月5日,乙公司以该票据向银行办理贴现。已知同期银行年贴现率为3.6%,一年按360天计算:

  (1)贴现日(4月5日)至到期日的前1日(4月9日),共计5天(5日、6日、7日、8日、9日);

  (2)如果贴现银行和承兑银行在同一城市,银行实付乙公司贴现金额=200000-200000×3.6%×(5÷360)=199900(元);

  (3)如果承兑银行在异地,银行实付乙公司贴现金额=200000-200000×3.6%×(5+3)÷360=199840(元)。

  4.贴现的收款

  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相关链接】国内信用证的议付行议付后,应通过委托收款将单据寄开证行索偿资金;议付行议付信用证后,对受益人具有追索权,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

  【例题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的下列票据中,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是(  )。

  A.戊公司向Q银行申请签发的一张银行汇票

  B.丙公司取得的由P银行签发的一张银行本票

  C.丁公司收到的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D.乙公司收到的由甲公司签发的一张支票

  【答案】C

  【解析】只有远期票据需要提示承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均属于见票即付的“即期票据”,无须提示承兑。

  【例题2·多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商业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B.定日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C.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提示承兑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答案】BD

  【解析】(1)选项A:远期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2)选项BC: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3)选项D: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该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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