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新规《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21号),规范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对于企业的票据承兑、贴现、票据转贴现等交易类业务进行了新规定,要求6个月后,停止开展跨省纸质票据交易。也就是说纸质的承兑汇票自现在起,6个月后将停止跨省交易,企业从现在起,再接收新的纸质承兑汇票时,要注意汇票签发地和日期!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
《通知》共5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
一是对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界定。《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并对两类业务分别进行了界定。
。、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控制、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育合规文化等。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票据交易,限制风险较大的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以及建立内部协同控制机制等。
。,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问责,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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