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来,我潜逃在外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东躲西藏,惶恐不安,这些年已经错过了陪伴女儿的成长,再也不能错过赡养年迈的母亲了。”6月6日上午9时,胡晓峰主动到泰顺县监委投案自首,结束了长达23年惶惶不可终日的外逃生活。据悉,这是全省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开班后追回的首名对象,同时,泰顺县也实现了追逃工作“清零”目标。
出生于1968年的胡晓峰原系建设银行泰顺支行储蓄部记账员。1995年7月至9月期间,他利用保管有价单证(国库券收款凭证)职务便利,窃取储户存款73700元,后一直潜逃在外。1995年10月4日,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晓峰涉嫌贪污罪进行立案侦查。2004年8月,。
胡晓峰自首后供述自己23年来逃亡外地,为了生计辗转多地求生,曾在上海某码头扛过沙包,还在嘉兴等地打过零工。他盼望着见见家中年迈的母亲和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一直处于回与不回的思想斗争中。
通过抓准胡晓峰这一心理特点,专案组强化协作,充分运用政策攻心的战术,一刻也不放松追逃追赃工作。在省追逃办的统一部署和温州市追逃办的协调督办下,泰顺县纪委、,统筹谋划,强力推进,确保追逃工作的顺利进行。
办案人员多次深入胡晓峰家中,耐心细致地反复做家属思想工作,全面讲解劝返政策,积极争取家属的主观认同和信任,让他们吃下“定心丸”。促使胡晓峰家属从前期抵触到后期主动到县纪委、监委寻求帮助劝返,通过其80岁的母亲和上大学的女儿对胡晓峰进行思想规劝,形成了强大“亲情劝返”攻势。
投案自首后,胡晓峰如释重负,主动配合调查,积极争取法律和政策的宽大处理。目前,胡晓峰已被立案单位依法取保候审。
“胡晓峰的归案,表明了泰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让逍遥法外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据泰顺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5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多次向党委主要领导专题汇报追逃工作,并多次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案情,将追逃追赃目标任务具体分解细化,层层发动,逐级落实,成功实现了追逃工作“清零”。下一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营造内紧外松、持续高压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