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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银行承兑汇票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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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票样

银行承兑汇票转让背书


银行承兑汇票流转程序


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向承兑申请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承兑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承兑申请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规定计收逾期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具备的条件

 

  (1)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3)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4)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5)与银行信贷关系良好,无贷款逾期记录。

 

  (6)能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按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银行承兑汇票的优点

1、对于卖方来说,对现有或新的客户提供远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销售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对于买方来说,利用远期付款,以有限的资本购进更多货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营运资金的占用与需求,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

3、相对于贷款融资可以明显降低财务费用。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

适用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有延期付款需求的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机关学校等单位。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有如下某种特征的银行承兑汇票即为不可收取:

 

    1、背书人的签章不清晰;

 

    2、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不清晰;

 

    3、盖在汇票与粘贴单连接处的骑缝章位置错误,正确的做法是盖章时连接处的缝应该穿过骑缝章的中心;

 

    4、骑缝章与前面背书人签章有重叠;

 

    5、背书人的签章盖在背书栏外;

 

    6、被背书人名称书写有误、或有涂改、或是未写在被背书人栏上;

 

    7、背书不连续:如背书人的签章与前道被背书人的名字或签章不一致;

 

    8、汇票票面有严重污渍,导致票面一些字迹,签章无法清晰辨别;

 

    9、汇票票面有破损或撕裂;

 

   10、汇票票面字迹不够清楚,或有涂改;

 

   11、汇票票面项目填写不齐全;

 

   12、汇票票面金额大小不一致;

 

   13、出票日期和票据到期日没大写,或不规范;

 

   14、承兑期限超过6个月;

 

   15、出票人的签章与出票人名称不一致;

 

   16、汇票收款人与第一背书人签章不一致;

 

   17、粘贴单不是银行统一格式;

 

   18、连续背书转让时,日期填写不符合前后逻辑关系,如后道背书日期比前道早。

 

上述1-9项为较常见情况,10-18项较为少见。不可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特征当然不止上述18种,不可能一一详尽列举,关键还是经办人要仔细认真。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

  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它以出票行为的成立为前提,承兑行为必须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作成并交付,才能生效;承兑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定。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追索

  追索是指票据持票人在依照票据法的规定请求付款人承兑或者付款而被拒绝后向他的前手(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承兑人以及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和相关费用的行为。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时才能行使。

 

  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

 

  (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

 

  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所退票据种类;

 

  (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三)退票时间;

 

  (四)退票人签章。

 

  其他证明是指:

 

  (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

 

  (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

 

  (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权利转移的重要方式。

 

  背书从按目的可以分为两类:一是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二是非转让背书,即以设立委托收款或票据质押为目的的背书。

 

  商业汇票均可以背书转让,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

 

  (一)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二)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三)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被背书人名称;

 

  (二)背书人签章。

 

  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背书时应当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背书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票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不得转让(丧失流通性)。其直接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出票人对其直接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被背书人提示付款或委托收款的票据,银行不予以受理。

 

  票据背书人在票据背书人栏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背书人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银行本票仅限于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背书无效。

 

  汇票被拒绝付款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不得再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背书应当记载在票据的背面或者粘单上,而不得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粘贴处签章。如果背书记载在票据的正面,背书无效。因为背书记载在票据正面,将无法确定背书人的签章究竟是背书行为,还是承兑行为,还是保证行为,因而也不能确认该签章的效力。

 

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

  银行承兑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必须由票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担当。保证人对合法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被保证人的债务因银行承兑汇票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被保证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保证人应当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其中,第(一)项、第(五)为保证行为的必须记载事项,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上列第(二)项的,以保证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保证人住所。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上列第(三)项的,以出票人或承兑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银行承兑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四)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影响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银行承兑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贴现

在票据到期前,B公司突然发现自己钱不够用了怎么办,于是B公司就可以先把票据“卖”给另一家银行D,提前拿到资金,这就是票据贴现业务。当然,银行D会收取一定利息,比如贴现利率为年化6%,100万元的票据,3个月的利息为1.5万元,因此B公司贴现只拿到了98.5万元。对于银行D而言,则相当于以票据作为抵押放出98.5万“贷款”,在票据到期后,银行D可以拿着这个票去它的承兑行C要钱,当然也是见票即付。


 转贴

现如果贴现银行D也和B公司一样,突然要用钱了,那么也可把票据再次贴现给其他银行E、F、G等,这就是转贴现,转帖的交易对手只能是银行。另外,某些情况下,银行还可以把票据贴现给央行,就是再贴现(转贴现)。 


 转贴现中的卖断与回购

卖断,就是我把票给你,从此以后这票跟我没关系。回购,即银行D把票给了银行E做抵押,但是D跟E约定,在票据到期前的某个时间以某种利率,D可以再把票给买回来。回购分为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在该案例中,资金方E就是买入返售或者逆回购;出票方D就是卖出回购,或者正回购。

贴息方式

银承贴现按付息方式可以分为卖方付息(贴现申请人自己付息)、买方付息(持票人的票面上一手企业付息)、协议付息(几家企业协商按比例付息)、第三方付息(除买方与卖方外的企业付息)。银承贴现中还有细分为买断式贴现、回购式贴现等等。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收到客户给我们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账务处理

 

1.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应根据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贷: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单位(我们的客户即前一手)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根据贴现凭证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3.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供货商应根据供货商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预付账款-**单位(供货商)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4.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客户应根据客户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单位(客户)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5.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收款应根据银行的收款回单及承兑汇票复印件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银行

 

  贷:应收票据-**单位(出票人)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账务处理

1.支付保证金时,应根据转账支票存根联及进账单做如下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银行

 

2.开出银行承兑汇票我们应根据承兑汇票复印件及供货商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做如下分录:

  借:预付账款-**单位(供货商)

 

  贷:应付票据-**单位(供货商)

 

3.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付款应根据银行的付款凭证做如下分录:

  借:应付票据-**单位

 

  贷:银行存款-**银行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保证金

--- THE END ---

来源: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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