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经侦大队联合治安大队经缜密调查,将涉嫌骗取贷款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27岁,烟台市芝罘区人)抓获归案。经查,王某在开展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过程中,以给他人购车为名,采取向银行提交虚假申请资料、假机动车登记证书、假抵押以及挪用车贷等手段,不给购车人车辆,骗取银行贷款200余万元。
王某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2月16日,刑侦三中队经调查取证,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王某巧(女,50岁,莱阳市人)抓获。经查,2014年11月中旬,王某巧用伪造的60万国库券收据作抵押,以经营的服装厂购买新设备需要资金为由,分别诈骗李某刚15万元、李某军10万元。
王某巧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